《福建省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办法》发布

发布时间:2026-03-21 来源:福建省交通运输厅、“中国公路”微信公众号 浏览量:65 发布者:

为规范高速公路涉路施工活动,近日,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制定了《福建省高速公路涉路施工活动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解读如下:

一、制定背景

(一)贯彻行业标准,统一管理要求。2024年,交通运输部发布的《公路路政管理技术标准》(JTG 4110—2024)作为强制性行业标准,对涉路施工活动的管理流程、安全保障等提出了新要求。

(二)厘清各方职责,固化协同监管。涉路施工活动管理链条长,需明确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机构、经营管理单位等相关方在各环节的权责边界,形成各司其职、闭环联动的格局。

二、制定目标

规范高速公路涉路施工活动,保障高速公路完好、安全和畅通。

三、制定内容

《办法》共15条,主要内容如下:一是明确涉路施工活动的主要构成,将涉路施工活动划分为跨越式、穿越式、平交与接入式、并行式、利用公路结构物,以及利用跨越公路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6种基本类型。二是构建涉路施工活动的全流程管理闭环,统一许可申请材料、办理流程和完工验收的程序与时限,对涉路施工活动实施全链条管理。三是明确涉路施工活动修复或赔(补)偿的情形及相关要求,即涉路施工活动按照不低于原有技术标准进行修复、改建或给予补偿的情形,以及造成高速公路损坏的赔(补)偿要求。

四、重点事项说明

(一)关于涉路施工活动的总体要求。涉路施工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公路管理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强制性技术标准,施工前应当事先征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意见。涉路工程设施的设置须满足安全保护距离要求,还要充分考虑高速公路改(扩)建需求,合理预留改(扩)建工程条件。

(二)关于涉路施工活动影响交通安全问题的要求。涉路施工活动如影响道路交通安全,申请许可前须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、完工验收时还应邀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。

福建省交通运输厅、“中国公路”微信公众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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